1、對管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負技術安全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
3、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項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
4、負責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對采取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技術方案進行安全技術審查;
4、負責日常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運行、督促檢查和組織實施;
5、負責國家現(xiàn)行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天津市有關規(guī)定的符合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