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于保衛(wèi)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用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tǒng)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施工車輛必須按要求規(guī)范操作,校園區(qū)域內要減速慢行,以免發(fā)生校園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在非施工現場及其他場所逗留徘徊。
保衛(wèi)處
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