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一施工項目在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時,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包含下列內容。
(1)、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2)、作業(yè)隊安全生產目標。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關鍵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卡死制度。
(6)、有關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防火防爆、臨時用電等方面的安全規(guī)定。
2、用電設備在4臺及以上或用電設備總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施工項目或施工現(xiàn)場,施工技術室必須編制獨立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技術室負責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除有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外,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深5m及以上須擋護、降水時)。
(2)、土方開挖工程(挖深5m及以上)、隧道、頂進、暗挖等工程。
(3)、模板工程(規(guī)模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高度超24m的落地式腳手架、附著式、門式、掛、吊、挑式腳手架、卸料平臺)。
(6)、拆除爆破工程。
(7)、橋梁架設施工。
(8)、轉線施工。
(9)、站場更換設備施工。
(10)、線路加固防護施工。
(11)、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上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橋梁架設、轉線施工、站場更換設備、線路加固防護專項施工方案,安全領導小組應組織具有一定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的三位以上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4、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審批。
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技術室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