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2015年3月16日,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制定了《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guī)定》(安監(jiān)總辦2015]27號),內容包括:
(1)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2)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3)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4)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
(5)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yè)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6)必須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