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fā)生化學反應、產(chǎn)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貯存。
?。?)受日常照射能發(fā)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分合或能產(chǎn)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筑物中,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倉庫不準建在城鎮(zhèn),還應與周圍建筑、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盛裝液化氣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易燃液體、遇濕易燃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6)有毒物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7)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