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cè)。
2.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 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zhuǎn)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gòu)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接料平臺兩側(cè)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wǎng)或滿扎竹笆。
五、 當臨邊的外側(cè)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