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4、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五)各中、小學要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要經過班主任、政教主任(德育主任)、宿舍管理員同意,請假條要政教處(德育處)、門衛(wèi)、宿舍管理員各存一份,以便隨時清查人數,有病請假的學生要視其輕重讓老師護送回家或及時就診,班主任要和生病學生保持聯系,確保不出意外;要充分發(fā)揮團、隊監(jiān)督崗的作用,堅決查處學生吸煙、打牌等不良習慣,保證良好學習紀律的養(yǎng)成。
(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要與家長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家長、教師的責任,幼兒園更要嚴格家長接送制度,落實園內、園外監(jiān)護人的職責。
(七)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杜絕讓學生統(tǒng)一時間下樓,樓梯口要有教干或教師值班監(jiān)督秩序。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走讀生要憑走讀證離校,其他學生要憑請假條方能離校,息燈鈴后,管理員要及時對住宿情況進行檢查并核對請假條,要發(fā)現不明學生及時與班主任、家長聯系,弄清學生去向。
(八)學校(園)要重視下午放學,周末離校的路隊紀律,落實教干、教師包路段、包路口制度,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靠右側行駛,每條路線要學生干部帶隊,保證過馬路的安全及路隊的良好秩序。小學生離校要統(tǒng)一排隊,路隊長執(zhí)隊旗,遠路的學生必須有家長接送;小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中學生不倡導騎自行車,確有必要騎自行車的,必須與家長簽定責任書后方可,學生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杜絕二、三人一排或撒把、追逐等危險動作。
(九)中學、中心小學要加強宿舍管理,配足配齊滅火器材,配備專門宿舍管理員,做到二十四小時值班,中心小學根據學生年齡小、樓上無廁所等特點,更要有足夠的教師值班;每天晚上息燈之前要清點學生數,落實請假人員與政教處(德育處)、門衛(wèi)、宿舍管理員數字對應。值班領導要按時巡邏,確保夜間無學生外出現象。
(十)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學校體育場所設置要合理、科學、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