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避難場所術語(征求意見稿)》等3項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為2023年8月7日-10月10日。其中,應急避難場所術語(征求意見稿)收到意見6條,其中有效意見4條,均已采納,意見主要集中于術語的內涵和翻譯;應急避難場所分級及分類(征求意見稿)收到意見3條,采納其中兩條,主要涉及標準封面格式和術語格式的規(guī)范性,未采納一條主要因為該意見建議將標準名稱修改為“應急避難場所分類及分級”。對避難場所進行不同級別和類型劃分,以及對各避難場所的級別和類型進行對應組合時,是先分級別再劃分類型;應急避難場所標志(征求意見稿)收到意見1條并已采納,內容主要關于應急避難場所信息發(fā)布形式。《應急避難場所設施設備及物資配置(征求意見稿)》共收到意見37條,采納29條,主要就術語定義、總體要求、應急設施設備物資配置的具體技術要求、配置類型等提出意見。未采納8條,一是部分意見不屬于本標準技術范疇;二是部分意見提出意見不符合現(xiàn)行其他標準要求;三是部分意見因國標行標發(fā)布日期不同而無法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