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至9月21日,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就《消防電子產(chǎn)品檢驗規(guī)則》等11項消防領域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wǎng)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78條、采納41條、部分采納2條,未采納35條。具體情況如下:
1.《消防電子產(chǎn)品檢驗規(guī)則(征求意見稿)》未收到修改意見建議;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6條,主要涉及可燃氣體報警功能、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功能、與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通信功能等技術要求,其中采納6條、未采納10條;3.《消防電子產(chǎn)品防護要求(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1條,主要涉及重復性試驗和報警功能等技術要求,其中采納4條、未采納7條;4.《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6部分:電氣防火限流式保護器(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0條,主要涉及重復性試驗和報警功能要求,其中采納7條、未采納3條;5.《點型火焰探測器(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7條,主要涉及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其中采納10條、部分采納1條、未采納6條;6.《阻火器(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4條,主要涉及阻火器性能要求,其中部分采納3條、未采納1條;7.《干粉滅火系統(tǒng)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未收到修改意見建議;8.《柜式氣體滅火裝置(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5條,主要涉及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裝置標識要求、試驗壓力、容器要求等技術要求,其中采納9條、部分采納1條、不采納5條;9.《泡沫滅火設備(征求意見稿)》未收到修改意見建議;10.《城鎮(zhèn)民用建筑電氣火災風險評價導則(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3條,主要涉及絕緣墊設置要求,其中采納2條、未采納1條;11.《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tǒng)(征求意見稿)》共收到修改意見建議2條,主要涉及產(chǎn)品性能要求,未采納2條。
修改意見建議未采納的原因主要包括:意見提出人對標準修訂新提出的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的目的意義理解不充分,對標準修訂內(nèi)容與舊版標準存在的差異存在異議,修改意見建議表述不準確或者不適用于該標準等。標準編制組均已與意見提出人進行了直接溝通并作出具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