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公???告
2018年第10號
根據(jù)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退出現(xiàn)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自2018年10月10日零時起,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制式服裝配發(fā)前,原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和警種學院人員停止使用武警部隊制式服裝和標識服飾,統(tǒng)一穿著無武警標識的作訓服,并在作訓服左兜蓋上方佩帶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特此公告。
應急管理部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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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式樣及佩戴規(guī)則
一、配發(fā)范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由應急管理部統(tǒng)一制作,配發(fā)對象為在編在職干部、隊員和消防專業(yè)院校學員。凡不在配發(fā)范圍內的人員,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
二、干部標識牌。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指揮干部、專業(yè)技術干部、高等??茖W校學員佩戴。
三、隊員標識牌。消防救援隊伍隊員、消防員學校學員佩戴。
四、佩戴規(guī)則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身份標識牌,與夏作訓服、冬作訓服、棉大衣、作訓大衣搭配使用,具體規(guī)則為:標識牌佩戴在拆改后的夏作訓服、冬作訓服左兜蓋上方居中位置,佩戴后的標識牌下緣與作訓服左兜蓋上緣平行,間距為10毫米;標識牌佩戴在棉大衣、作訓大衣時,位置應與作訓服佩戴位置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