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yè)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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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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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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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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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施工隊根據(jù)施工爆破任務向項目部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jīng)項目領(lǐng)導批準后,方可辦理領(lǐng)料手續(xù)。
2、領(lǐng)取爆破物品時,不得用摩托車、自行車托運。嚴禁炸藥、雷管混裝。炸藥、雷管必須兩人領(lǐng)取,運行中,兩人的間距在五十米以上。
3、爆破物品進場后,要有專人看管,嚴防物品向社會流失,爆破員要詳細記錄好《爆破施工日志》。
4、爆破人員要持證上崗,而且必須選拔思想覺悟高責任心強具有豐富爆破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放炮時要根據(jù)周圍居民區(qū)、人員流動方向確定炮口的方位、藥量,避免亂石飛揚傷人。
5、裝藥時必須用木制和竹制工具裝藥,嚴禁操作手吸煙;嚴禁非工作人員、閑雜人員等進入裝炮地點;嚴禁裝炮前雷管和炸藥堆放在一起。
6、起爆前,對四周、路口派出專人看守,并發(fā)出預告信號,在警戒區(qū)內(nèi),人、畜、機械設(shè)備全部撤離安全地帶后方可起爆。
7、起爆后,檢查確認有盲炮后,要設(shè)置防范標志,并報告施工現(xiàn)場技術(shù)負責人及時處理,盲炮的處理只能由當事人完成,不能移交他人處理。
8、檢查盲炮炮眼處電線完好時,按起爆方法重新起爆。
9、無法重新起爆時,在盲炮30cm處平行打眼誘爆,打眼時,不得使石層裂紋延至盲炮處。
10、嚴禁雷雨天爆破施工作業(yè),強電場區(qū)爆破作業(yè)不得使用電雷管。嚴禁用明火點炮。
11、作業(yè)隊爆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進行操作,對沒用完的爆破物品要及時歸還庫房,嚴禁爆破物品留放過夜。如被項目部安辦或當?shù)毓病踩O(jiān)督部門查獲,一次性處5000-1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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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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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9線吉木乃至和布克賽爾公路工程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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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簽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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