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jié)合”的方針,公司決定對2005年度各廠、部門安全工作目標實行任期承包制。
一、指導思想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即安全責任與行政職權(quán)相對等)的原則。各承包單位、部門要落實安全工作的“三同時、六同時、三個反對、四不放過”及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健全完善安全防范的各項措施和制度,達到安全生產(chǎn)、經(jīng)營之目的。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以“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重視、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以更好的服務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
二、安全承包人的職責和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guān)于安全生產(chǎn)、消防及防范、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guī)。
2、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和防盜、防火、防事故、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種記錄、臺帳),安全教育面達到100%。
4、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到生產(chǎn)、施工、交通、運輸、經(jīng)營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全過程。
5、年內(nèi)管轄范圍無職工上街鬧事;無刑事案件;無矛盾激化事件;無重大信訪事件。
6、認真組織各種安全檢查(包括:一般檢查、季節(jié)檢查、專業(yè)檢查、綜合檢查),并做好記錄,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搞好整改或向安委會報告。
7、事故(包括:失火(火險)、生產(chǎn)、交通、治安災害、設備事故等)發(fā)生后,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程序處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8、把安全工作的三個反對(反對違章指揮、反對違章作業(yè)、反對違犯勞動紀律)落到實處。
9、安全員在本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認真、積極、主動、熱情的做好所管范圍的安全及防范工作,維護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三、承包范圍
公司安委會對公司所屬的各廠(場)、各職能部門實行目標責任承包,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和、專、兼職安全員為安全承包人。
四、獎勵條件和辦法
1、全年無火災、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失盜、設備事故,無矛盾激化、非法鬧事、重大信訪等事件,獎勵承包人各60—80元。如被評為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的獎勵承包人各80—100元。
2、對防止發(fā)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員,視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達到以上受獎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年終由安委會負責審定兌現(xiàn)。
五、懲罰條件和辦法:
1、承包期本部門發(fā)生火災、人身傷亡、交通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失盜事故和造成不良影響的各類事故、事件除對責任人、部門處罰外,同時對部門領導及安全員給予必要的處罰。
2、對安全和防范工作不重視,各項記錄、臺帳不完善。三級安全教育不認真、不規(guī)范等,扣罰本部門當月獎金的1-2%。
3、發(fā)生事故苗頭和一般事故,扣罰本部門當月獎金的3-5%。
4、發(fā)生火災,使國家和集體財產(chǎn)受到損失,造成不良影響,除上級處理外,公司還要扣除該部門1—3個月的全部獎金。一般失火事故除對責任人和部門領導層處罰外,按損失金額的5%,對本部門給予處罰。
5、對違犯交通規(guī)則,造成事故的,除按交通條例規(guī)定處理外,扣除當事人至少一個月的獎金,同時扣除部門有關(guān)領導月獎金的20%以上。
6、因責任事故造成一般損失,除對責任人和有關(guān)領導處罰外,按損失金額的3-5%對部門進行處罰。如發(fā)生重傷和較大機械設備事故,造成停工停產(chǎn),對責任部門處以當月獎金20%以上的罰款。如發(fā)生死亡和重大事故除按上級規(guī)定處理外,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理,并扣除本部門當月全部獎金。
7、各部門要把臨時工、無法人資格的施工隊納入正式管理,對有法人資格的建筑施工單位,也應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jiān)督。安全員對施工現(xiàn)場要督導檢查,如出現(xiàn)事故除按上級規(guī)定處理外,同樣按第6條處理。
8、如部門發(fā)生刑事案件(職工不論廠內(nèi)外或業(yè)余時間違法犯罪)、治安案件、失盜案件,嚴格按照省政府[96]174號令《安全保衛(wèi)責任制追究法》有關(guān)條款和本公司《實施安全保衛(wèi)、綜合治理、消防責任制辦法》有關(guān)條款執(zhí)行??鄢块T月考核至少20分并處以損失金額的50%以上的罰款,并由本部門領導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guān)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安委會同意后予以實施。如不處理下月續(xù)延,扣罰部門領導、責任承包人及安全員的月獎金。
9、各部門接到公司安委會下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后,主管領導或安全員必須簽字,盡快整改,不整改出現(xiàn)事故,追究責任。
六、傷亡事故報告辦法:
發(fā)生事故后,必須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的報告程序進行,并立即報總經(jīng)理及有關(guān)領導和職能部門,不得隱瞞和拖延不報。各職能部門要及時按“四不放過”要求將處理意見報公司安委會。
公司安委會主任: 部門承包人:
公司安全主管領導: 安全員:
年 月 日
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安委會一份,部門一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