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市教委與我院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保證我院全體師生財產和人身安全,學院和各處、系、部訂如下責任書: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政府的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層層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堅持“管教學,必須管安全;誰領導,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做到認識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落實到位。
二、 把安全工作列入各處、系、部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教學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堅持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堅持師生安全周、安全日制度,強化教職工和學生安全意識。
三、 學院各實習場所、學生食堂、男女生公寓、教室、配電室、鍋爐房等都要由各部門制度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責成專人負責,各個環(huán)節(jié)堵塞漏洞,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出任何事故。學生處、找就辦等部門要與各班主任、公寓管理員、實習管理教師簽訂具體詳盡的安全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明確職責。
四、 學院各特殊部門、特殊工種的特殊人員一定要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五、 學院總務處要在租房、用人上嚴格把安全責任鑒定關及暫住人口證檢查,決不使用三無人員和出租給無證人員房屋。
六、 學院各種大型活動,外出實習都必須向學院領導請示,由學院領導和市教委批準后方可外出活動。組織活動的部門負責人及具體負責人要制定出詳盡的應急安全預案,并嚴格執(zhí)行,在活動前要對師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在活動中要時刻加強管理。
七、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經常深入處、系、部了解安全工作動態(tài),檢查執(zhí)行情況,針對問題采取對策、措施加強事故隱患處理,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發(fā)生。
八、 各處、系、部要嚴格執(zhí)行我院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及時上交設施設備安全自查表,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各部門要嚴肅對待,立即處理,對不能馬上解決的要派專人負責管理。
九、 各部門負責人及具體負責人要嚴格執(zhí)行事故上報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一旦發(fā)生事故第一責任人必須立即到達現(xiàn)場,同時要做適當處理并逐級上報,對安全工作較好的部門學院要通報表彰,對忽視安全工作的要通報批評,對由此釀成責任事故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本責任書的執(zhí)行情況,由院綜合治理委員會綜合治理委員會組織檢查考評。經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區(qū)別情況給予黃牌警告、建議一票否決或黨紀政紀處分。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若負責人變動,本責任書由接人者繼續(xù)履行。
院領導: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