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zhí)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guī)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jié)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并在節(jié)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項目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注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并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fā)生后,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并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guī)定而引發(fā)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xù)休假,在此期間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為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