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南中教師宿舍因在原處新建學生餐飲樓,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jù)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jīng)甲乙雙方商定訂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范圍:
1、南中教師宿舍拆除
2、南中校園內(nèi)
3、東西走向的7間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間保留后墻其余全部拆除。
第二條 結構、單價:
1、磚木結構,東西走向7間,南北走向11間,共18間,每間 元,共 元(大寫: )
2、拆除工程開始時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項,并繳納5000元(伍仟元)滯納金
第三條 工程期限
自2013年4月 日至2013年5月 日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施工(下雨、水電未停)等情況,經(jīng)甲方同意后,工期可相應向后順延。
第四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⒈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周邊防護,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劃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責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chǎn)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shù)谌揭虼嗽斐傻慕?jīng)濟損失。
第六條 其他事項
乙方拆除的舊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垃圾外運,同時必須拆除至平地。待與甲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退還滯納金。
第七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自簽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結束之日自行終止。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