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1.1 船舶火災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yè)過程中,因自然的或人為的因素致使船舶、船上物品、船載貨物失火或爆炸,造成損害的事故,包括火災引起的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災。
1.2 船舶火災的特點
?。?)艙內熱量不易散發(fā);
(2)火勢能通過鐵質隔艙壁的傳熱而蔓延;
?。?)有大量濃煙,增加了尋找火源和滅火工作的困難;
?。?)接近火源的通路不多,甚至無法接近;
?。?)船舶貨種復雜,燃燒性能各異,且艙內滿貨后不易查明火源,消防工具也不易達到;
?。?)通常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燃油、油漆、各類氣瓶、貨油、液化氣等,存在爆炸的危險;
?。?)對液化氣船,火災產生的熱量通過熱輻射、熱傳遞使液貨艙內液貨蒸發(fā),艙內氣壓升高,可能引起液化氣泄漏,并引發(fā)氣體劇烈燃燒甚至爆炸。
1.3 船舶火災可能引起的后果
(1)人員(包括船員、救援人員、岸上人員)傷亡;
?。?)船舶受損或損毀;
(3)船舶失去動力、失控、擱淺、沉沒等,影響水上交通安全;
?。?)燃油、貨油、有毒物質等污染物溢漏,污染海洋;
?。?)災情擴大或引起大爆炸,威脅周圍船舶、設施、岸基的人命財產安全,特別是裝載危險品的船舶在近岸水域或碼頭附近發(fā)生火災時。
2 應急處置重點
2.1 首先救助和疏散船員和旅客,確保遇險船上人員安全;
2.2 迅速查清著火部位、著火物質,采用正確滅火材料和采取正確滅火措施;
2.3 盡快實施滅火行動,有效控制火情,防止事態(tài)惡化;
2.4 保障救援人員的安全。
3 相關職責
3.1 搜救領導小組
搜救領導小組負責船舶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總體協調指揮工作,搜救領導小組應指定現場協調人和現場滅火指揮,根據需要組織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給救援的組織指揮提供技術對策和處置方案。
3.2 海事部門
負責發(fā)布航行通(警)告;擔任現場協調人,協調現場各類船艇的行動;在消防部門尚未到場或未參與的情況下擔任現場滅火指揮;負責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組織疏散附近船舶;負責統籌應急處置費用追償。
3.3 消防部門
設置岸上消防警戒區(qū)并負責警戒;派遣消防船實施滅火行動,擔任現場消防指揮,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控制危害源,撲滅火災,清理火場,鑒定火災原因。
3.4 專業(yè)救助力量
負責人命救助,協助滅火,并根據需要實施對船舶的專業(yè)救助工作。
3.5 水利、漁政等有關成員單位
負責人命救助和現場監(jiān)視,協助滅火和疏散附近船舶。
3.6 衛(wèi)生局和醫(yī)療急救部門
負責組織各急救單位對傷員進行現場急救、轉運和分流,并提供醫(yī)院收治、專家會診和進一步治療等醫(yī)療保障。
3.7 公安局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周圍地區(qū)的治安秩序,保障陸上救援交通暢通,協助政府組織疏散受火災威脅地區(qū)附近的人員。
3.8 環(huán)保局
負責組織測爆測毒,測定化學品、危險品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危害區(qū)域,負責事故現場陸上環(huán)境保護,提供必要的防污染工具和器械。
3.9 氣象局
負責及時提供事故區(qū)域及附近地區(qū)的氣象資料。
3.10 交通局
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組織港口設施的保護工作,為事故處理提供引航、拖帶、裝卸力量支持。
4 應急處置程序
4.1 提醒或指導船方應采取的行動
搜救領導小組接到火警報警后,應核實、確認船方已采取的自救行動,如船方未采取相關行動,應做出相應的要求。
4.1.1 立即啟動船上火災應急反應程序,組織自救。
4.1.2 立即停止相關作業(yè),關閉火災現場附近的通風口、透氣孔、門窗,切斷通向火災現場的電路、油路,設法使起火部位處于下風方向,碼頭船舶應隔斷和拆開與岸上的有關連接。
4.1.3 迅速偵察火情,查明以下情況:
?。?)火災部位;
?。?)是否有人員傷亡、被困;
?。?)燃燒物品名、性質、數量等情況;
(4)火場附近有無危險品或其它燃燒物處于火災威脅中。
4.1.4 迅速采取滅火行動,根據火源性質采取水噴淋或施放高倍泡沫、鹵代烴、二氧化碳滅火劑或封艙等措施;
4.1.5 當火災威脅到周圍船舶、設施、岸基的人員、財產安全,或有沉沒危險且礙航時,應盡可能駛離或做好拖帶準備,選擇或按海事局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處理,必要時可考慮搶灘擱淺。
4.1.6 保持通訊聯系,及時向現場滅火指揮或搜救領導小組報告火情,提出救援要求,配合救援工作。
4.1.7 對散裝危險品船舶,如火災影響到貨物系統,可用水噴淋冷卻貨物區(qū)域,或者使用再液化裝置使液貨艙降溫降壓等來加以控制;貨物泄漏引起的火災,應首先考慮切斷泄露氣源或阻止貨物溢漏,采取措施隔離燃燒物及冷卻該區(qū)域來阻止火勢蔓延,使用相適應的滅火劑進行滅火;
4.2 進一步核實險情信息,評估、制定救援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4.2.1 迅速派出海事、消防、有關救助力量趕赴現場救援和警戒,通知有關單位待命;指定現場協調人和現場滅火指揮。
4.2.2 進一步核實險情情況,評估火災危險性和影響程度,制定救援行動方案,并根據險情發(fā)展情況和救援方案的要求增派救援力量。
4.2.3 對危險品船舶火災、重特大火災、特別復雜火災等情況,應考慮成立相應的專家小組對火情進行評估,協助制定救人、消防等處置方案。專家小組成員組成除有關專家外,還應邀請船東代表參加。
4.2.4 按照險情報告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或通報險情。
4.3 現場行動
4.3.1 有關單位接到通知后,應按搜救領導小組的指示迅速組織力量前往事故現場,并在現場指揮的統一協調指揮下采取行動。
4.3.2 救助船上遇險人員
現場救援力量抵達現場后,應迅速救助遇險船上人員,并將其安全轉送到岸上進行醫(yī)護治療和檢查。
4.3.3 核實火源及燃燒物,與船方共同確定滅火方案
4.3.3.1現場消防指揮應及時與船方溝通和協商,掌握火情,共同制定滅火方案,并報搜救分中心。已經成立專家小組的,還應組織專家小組成員共同制定。
4.3.3.2 制定滅火方案應全面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確定最佳方案,并制定后備方案。滅火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位置及火災種類;
(2)滅火措施;
?。?)防止火勢蔓延的措施;
(4)人員保護措施;
(5)所需要的救援力量和滅火任務安排;
(6)通信聯絡方式等。
4.3.4 滅火行動
4.3.4.1 現場消防指揮應按照滅火方案的要求,指揮現場有關消防船艇統一行動,迅速進行滅火。
4.3.4.2 現場有關消防船艇應按照滅火方案的要求和現場消防指揮的指令,采取相應的滅火行動。
4.3.4.3 現場消防指揮、搜救領導小組應根據滅火行動的進展成效、專家小組的建議,及時調整、改進滅火方案,協調、增派必要的消防力量、設施到現場支持。
4.3.4.4 現場指揮應及時向搜救領導小組報告滅火行動的進展情況。
4.3.5 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
4.3.5.1 海事處應根據險情情況,在事故水域附近劃定警戒區(qū),實施交通管制,并發(fā)布航行通(警)告;
4.3.5.2 執(zhí)行警戒任務的船艇應加強巡視,防止無關船舶擅自進入警戒區(qū)域。
4.4 注意事項
?。?)滅火時,應查清火勢發(fā)展方向,防止火勢向外蔓延??筛鶕F場具體情況,搬離火場周圍的可燃物、危險品,關閉門窗、通風口、通氣孔,切斷電路、油路,不斷用水澆噴艙蓋板、甲板、艙隔壁,使之冷卻,以及調整滅火部位角度等方法;
?。?)滅火措施可考慮采用隔離、窒息、冷卻等多種措施;采取窒息滅火或施放大型二氣化碳、鹵化物滅火前,必須確認所有人員已撤離火場;
(3)采取密閉窒息方法滅火,必須經過足夠長的一段時間之后,在足夠消防力量的戒備下,才能逐步打開封閉裝置,給予通風。未經確認完全熄滅前,必須經常巡查火場;
?。?)用水進行滅火時,應注意保持船舶的穩(wěn)性,如出現因滅火劑使船體嚴重傾斜的情況,應采取措施將船體扶正;
?。?)保護消防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避免觸電、中毒、窒息等傷亡事故;
?。?)在危險品船舶火災救助現場應考慮使用防爆通訊設備和器材,成立危險氣體監(jiān)視監(jiān)測小組,定時定點對事故船舶周圍氣體進行監(jiān)測,防止泄漏場所周圍混合氣體濃度進入燃燒或爆炸極限范圍;
?。?)防止油類、化學品、有毒物質、液化氣體等溢漏,應采取措施保護液貨艙安全和貨物穩(wěn)定,對壓力式液化氣船舶應對貨物區(qū)域進行噴水冷卻,保持貨物穩(wěn)定性,對全冷式液化氣船舶應開啟液貨艙噴淋系統和貨物制冷系統,使液貨艙避免火災熱量傳導和輻射,注意使再液化裝置維持正常運作;對泄漏在甲板上的液化氣,用大量消防水將其沖入海中,以防火勢蔓延或甲板冷脆;
?。?)裝載危險品的船舶發(fā)生火災,或者是其它船舶上有油類、化學品、有毒物質、液化氣體等溢漏或燃燒時,應組織對空氣質量或水質進行測毒測爆;
(9)對液化氣船,在無法制止泄漏的情況下,對泄漏的液化氣進行有控制的燃燒是通??梢越邮艿囊粋€處置方法;
(10)在火災事故不斷擴大、無法控制,或救援行動嚴重威脅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考慮中止救援行動;如有爆炸、沉沒的危險,應考慮將現場所有人員撤離至安全區(qū)域;
?。?1)火災撲滅后,對不滿足適航、適拖條件或液體貨物維護系統已損壞,船上液體貨物狀態(tài)不穩(wěn)定的,必須將液貨艙殘余的液化氣和油艙中剩余燃油進行妥善處置;
?。?2)火災事故的處置應以就地、就近處置為原則。對船舶在碼頭發(fā)生火災事故要駛離到外面水域處置,或船舶在碼頭外發(fā)生火災事故要靠泊碼頭進行處置的情況,均要詳細考慮相關的安全因素。
4.5 相關行動
(1)客(滾)船發(fā)生火災,按照《客船事故人員轉移應急處置預案》疏散旅客。
(2)如造成海洋污染,按照《海域污染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如造成妨礙航行安全的沉船或沉物,參照《集裝箱落海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如火勢擴大或有爆炸危險,威脅到周圍船舶、設施以及附近岸在線的人命財產安全時,應組織疏散周圍船舶和人員。
5 資料收集
參加救援行動的單位應做好本單位出動的船艇、人力物力資源、任務、行動情況、物品消耗以及其它有關情況的記錄,并及時報搜救領導小組。搜救領導小組應及時進行收集、整理。
6 總結評估
6.1 搜救領導小組及各有關救援單位應及時匯總有關資料,對救援行動及時進行總結,對救援行動的成效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指出問題,提出建議。
6.2搜救領導小組應及時向江門海上搜救分中心和鶴山市政府及其它相關部門遞交事故應急處置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