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繩)是防止高處作業(yè)人員墜落的防護用品。因為墜落的高度愈大,受到的沖擊力愈大,因此,安全帶(繩)必須具備下面兩個基本條件:
(1)必須有足夠的強度來承受人體掉下時的沖擊力;
(2)可防止人體墜落到能致傷的某一限度(即它應在這一限度前就能撿佳人體,位之不再往下墜落)。該條件需要再解釋的是,人體由高處向下墜落時,如超過某一限度,即使把人用繩拉住,但因所受的沖擊力太大,也會使人體內臟損傷而死亡。為此,繩的長度不能太長,要有一定的限度。
安全帶(繩)在強度方面通??己藘蓚€強度指標,即抗拉強度和抗沖擊強度。國家標準要求安全帶及其串件的抗拉強度(極限拉力),必須大于人體重量向墜落方向造成的縱向拉力。
抗沖擊強度方面要求安全帶(繩)及配件的抗沖擊強度,必須能承受人體向墜落方向墜落造成的沖擊力。通常,沖擊力的大小,主要由墜落者的體重和墜落距離(即沖擊距離)決定,墜落距離與安全帶(繩)掛繩的長度有密切關系。掛繩長,沖擊距離大,沖擊力也越大。理論證明,人體受900kg沖擊力就要受傷。因此,安全帶(繩)掛繩長度,在保證操作活動的前提下,要限制在最短的范圍內。
國家標準根據各種不同用途將安全帶(繩)的繩長分別定為o.5—3m。如高空懸掛安全帶,繩長3m,將84kg重物墜落,其沖擊負荷可達6.5N,距致傷沖擊力尚差三分之一左右,可確保安全。